网站首页 > 通知公告 > 正文 > 关于开展2024年三季度危险化学品废弃物回收处置工作的通知 【日期:2024年10月14日 08:34 浏览量: 】【打印本页】 【关闭】 各相关单位: 学校计划10月下旬对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废弃物(以下简称危废物)进行统一回收处置,具体事宜通知如下: 一、回收范围 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废液、固体废弃物、过期试剂、药剂和危化品试剂空瓶等。 二、关键环节 (一)危废物统计报送阶段(10月14日-10月18日) 各实验室对拟处置危废物进行称重,并如实填写《沈阳农业大学危险化学品废弃物处置申报表》(附件1),于2024年10月18日17:00前将签章申报表报送资产处126室,电子版发送至zccsys@syau.edu.cn。 (二)危废物预报批阶段(10月19日-10月23日) 资产处汇总各单位待处置危废物数据,向上级部门报批备案。 (三)危废物现场回收阶段(10月24日-10月25日) 1.各实验室对拟处置危废物进行分类包装与存放,不得混装。 其中液体危废物须分类存放在塑料桶内,确保废液桶无渗漏点,盖子盖严,胶带密封;固体危废物须存放在试剂瓶内,确保密封良好,然后存放在结实加固纸箱里。 2.危废物包装需粘贴标签,标签应含种类、成分、重量、产生时间和负责人等信息(标签可到资产处126室领取)。 3.危废物不应含有放射性物质和无毒无害化学品废弃物。 4.资产处会同危废物回收公司进行现场回收,回收具体时间和路线提前一天通知。 三、停用实验室危险废弃物暂存库 鉴于冬季气候条件无法满足实验室危险废弃物暂存库(以下简称危废暂存库)运行要求,经研究决定于10月25日起,暂停危废暂存库接收实验室危废业务。 四、相关要求 请各单位高度重视,积极部署,按时间节点与要求完成相关工作。 联系人:李昉13614010913 李英18504021532 路玥18802473192 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2024年10月14日 附件【附件1-沈阳农业大学危险化学品废弃物处置申报表.xls】已下载次 附件【附件2-国家危险废物名录.pdf】已下载次