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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寒假前开展危险化学品废弃物回收处置工作的通知

【日期:2024年12月31日 08:47    浏览量:  】【打印本页】 【关闭

各相关单位:

学校计划寒假前对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废弃物(以下简称危险废物)进行统一回收处置,具体事宜通知如下:

一、回收范围

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废液,固体废弃物,过期试剂、药剂以及危化品试剂空瓶等。

二、工作安排

(一)危险废物回收准备阶段(11-15日)

拟处置危险废物的各实验室负责人须向本单位专管员报备,准备好本实验室危险废物台账(附件1),并对危险废物进行分类封包。各单位专管员于13日下班前,告知实验室管理科本单位是否有危险废物需要回收。

(二)危险废物现场回收阶段(16-17日)

1.各实验室对拟处置危险废物进行分类包装与存放,不得混装。

其中液体危险废物须分类存放在塑料桶内,确保废液桶无渗漏点,盖子盖严,做好密封;固体危险废物须存放在试剂瓶内,确保密封良好,存放在结实加固纸箱里;试剂空瓶须单独盛放在加固纸箱内,并在纸箱上注明空瓶和数量(回收时请告知现场工作人员)

2.危险废物包装需粘贴标签,标签应含种类、成分、重量、产生时间和负责人等信息(标签可到资产处126领取)。

3.危险废物不应含有放射性物质和无毒无害化学品废弃物,辨别危险废物详见附件2

4.资产处会同危险废物回收公司进行现场回收,回收点位详见附件3,回收具体时间和路线提前一天通知。危险废物回收时,实验室须向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提供危险废物台账,用于现场核查并存档。

三、相关要求

1.各实验室要严格按照《沈阳农业大学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废弃物管理办法(试行)》相关要求加强危险废物管理,做好危险废物台账记录,做到记录及时准确。

2.实验室不得大量存放危险废物,利用本次回收将实验室危险废物及时处置,以降低假期实验室危险废物安全风险。

3.各单位要高度重视,积极部署,做好本单位相关人员的组织协调工作,并按时间节点要求完成相应工作,确保本次危险废物回收安全有序开展。

联 系 人:李

联系电话:13614010913


附件:1.沈阳农业大学危险化学品废弃物登记簿

2.国家危险废物名录(2025年版)

3.沈阳农业大学危险废物集中回收点位信息表




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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